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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色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实施办法总则

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,控制白蚁危害,保证房屋使用安全,根据建设部《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》和广西建设厅《转发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》的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

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百色市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管理。


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是指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装饰装修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和灭治的管理。 本实施办法所称白蚁防治单位,是指取得房屋白蚁防治业务营业执照,对房屋进行白蚁防治的单位。


第四条 房屋的白蚁防治应当贯彻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,综合治理的方针,鼓励开展房屋白蚁防治科学研究,推广应用新药物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。白蚁防治的技术要求按建设厅施行的《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》执行。


第五条 市、县(市)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(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)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。工商、规划、建设、环保、疾控、爱卫办、农药管理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,协同做好管理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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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司:百色白蚁防治公司

地 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东坪路